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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场馆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场馆管理,进一步提高场馆及设施的使用效益,确保使用安全,更好地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具体条款如下:
      一、场馆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场馆中心)负责场馆的综合管理工作,北建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场馆日常运行、维护和服务等具体事务工作。
      二、场馆优先保证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和学校重要活动的需要,在保证以上活动不受影响情况下,面向全校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开放使用。
      三、场馆使用实行预约制度,通过网上(或书面)申请并经场馆管理服务中心确认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应按批复时间使用场馆,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场馆管理服务中心。
      四、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师生员工凭校园一卡通、工作证、学生证及有效卡证等有效证件出入场馆,其他人员,凭有效票证、卡证进入场馆。非开放时间,未经许可禁止入内,擅自入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五、进入场馆人员应注意安全、文明礼貌,杜绝不文明行为,遵守以下规定:
        1、保持场馆内卫生,严禁在场地内吸烟、吐痰、吃带有皮核的食物和口香糖,严禁乱认废弃物,禁止在墙面、桌面、椅面等上刻画、涂写。
        2、禁止携带禽畜、易燃、易爆及油质物品进入场地。
        3、禁止嬉戏、打架斗殴。
        4、爱护场馆各种设施、设备及器材,使用器材时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在活动时须按照各运动项目的要求着装,室内场馆严禁穿皮鞋、高跟鞋、钉鞋等进入运动区域。
      六、进入场馆人员要注意人身及财务安全,自行保管好私人财物,由于自身的过错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事故及财务损失,由过错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任何使用单位、部门及个人在使用场馆的过程中,均有保证场馆的安全、保持环境卫生和维护活动秩序的义务。
      八、使用单位、部门应对参与人员进行爱护场馆设施设备的公德教育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场馆管理人员的工作。
      九、未经许可,不得在场馆内外悬挂、张贴宣传品,不得摆放及发放商业产品。
      十、进入场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凡违反管理规定者,场馆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使用权或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