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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游泳教学保障方案

为保障我校游泳教学活动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下顺利开展,明确各方工作职责,根据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安排及场馆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场馆运营实际情况与特点,经场馆运行管理服务中心与体育教研部充分研究,特制本保障方案。

、各单位职责

(一)体育教研部

1.负责游泳课程安排及场地需求情况开学前一周报送至场馆中心

2.负责将上课学生名单签字确认后于开课前报送场馆中心

3.负责游泳教学相关购置、补充工作。

4.负责教学期间学生的组织和安全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5.负责组织学生教学前后的进场与退场管理工作

(二)场馆运行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游泳课程所需场地及其它问题总体沟通与协调工作。

2.负责制定游泳教学保障方案

3.负责游泳教学期间游泳馆闭馆专用告知工作。

4.负责对场馆委托运营单位服务和保障游泳教学活动的全面监管工作。

5.负责其它临时性事务的处理与协调工作。

(三)场馆委托运营管理单位

1.负责游泳教学场地的安排与保障工作。

2.负责游泳馆钥匙手牌、更衣柜、淋浴设施等提供以及环境卫生清理、消杀等工作。

3.负责教学期间的安全救护工作,配备规定数量的救生人员与必要的救生设备

4.协助教师做好教学期间的安全巡查管理工作

5.负责对救生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

6.负责师生游泳馆准入核验以及课后的清场整理衔接工作

7.负责教具的存放、准备、收回等管理工作。

二、场地安排及管理流程

1.课前30分钟,利用文字提示、广播告知、工作人员现场劝离等方式,完成清场工作,确保场地教学专属专用。

2.课前15分钟,完成场地、设施设备简单清洁工作,确保教学环境整洁干净,上课做好相关衔接和准备工作。

3.课前15分钟内,教师、学生经身份核验后可进入游泳馆更衣、淋浴,教具领取,但不可进入泳池。

4.教学时段,听从教师统一安排。

5.课后30分钟内,教师及学生完成淋浴、交还钥匙手牌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离场。

6.教师、学生离场后15分钟内,完成场地、设施设备简单清洁,为对外营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游泳教学场地安排及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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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管理规定


1.上课师生应自觉遵守场馆中心及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各项活动。非教学规定时间无故不得进入游泳馆不得擅自带他人进入游泳馆

2.体育教师应先于学生进入游泳馆做好上课前各项准备工作,引导学生有序更衣、淋浴以及做好个人物品的存放管理,进馆后严禁上课前下水;体育教师应晚于学生退场,确保全部学生离场后方可离场。

3.上课十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进入游泳馆学生中途出馆后无故不得再次进入如有特殊原因需由体育教师协调并说明情况准许后方可再次进入

4.体育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明上课纪律要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教学过程中应加强课堂教学组织管理,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全程做好学生的监管和保护

5.场馆委托运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游泳教学保障方案及场馆其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营业与教学工作的衔接和相关准备工作,禁止发生上课师生与其他活动人员的交叉影响确保上下课与对外经营衔接和秩序

6.救生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和救生职责,积极配合体育教师做好所有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发生相关安全事件意外

7.游泳馆男女更衣室、卫生间为专属专用,教学期间不得混用

8.场馆中心应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执行到位,确保游泳教学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

四、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置

教学期间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时,应严格按照《北京建筑大学体育场馆心肺复苏紧急救护预案》第一时间做出及时有效救护,必要时应及时拨打校医院(010-61209120)或120急救电话,并协助送往救治。

场馆运行管理服务中心     体育教研部

20213月18